強運網盲法理論合功介紹
(如您對盲派八字有興趣,歡迎加入本網「強運八字星紫法 ─ 盲法 占星 易卦 強運法」FB社團,也歡迎參加柏老師的八字盲派課程)
【客問四】 依貴派的說法:「合功」做功,不單是干合或支合,連支沖也可「見沖論合」,沖與合不是兩種相反的概念嗎?請問命學上的理論何在? 為何只有地支相沖有適用,干沖也是沖,為何沒有適用? 【應答】 「沖」與「合」間帶有連帶的因果互動關係,並非我派所獨有。 在同源他派中,對於應期的判斷,一樣有「沖以合為應、合以沖為應」的應用。 只不過我派除將之視為「應期」的判斷法則外,更及於在本命局合功中,對於合功所呈現另種徵驗結果的方式。 換句話說,就是本命合功直接在命局中,就將支沖視為另一種合功徵驗的結果。 有這種情形時,該支沖就稱為「見沖論合」,形式上雖然是支沖,但在效果上卻可視同「支合」,而可與命局中其他合功併同觀察。 其應用理由除上述「應期」的觀念外,一樣可從星學的角度來說明: 從地球所處的「天球」來看,黃道十二宮是太陽「圍繞」地球的圓形軌道,其五行表徵就是所屬的地支字。 如將黃道十二宮放在二度空間平面觀察,則平行橫向的聯繫關係,就是地支六合:子丑合、寅亥合、卯戌合、辰酉合、申巳合、午未合,都在同一個層級上可聯繫起來,因此是相合的關係。 但如將黃道十二宮放在三度空間立體觀察,以天球頂點為經過點,各拉出一條線,則必以子午沖、丑未沖、寅亥沖、卯酉沖、辰戌沖、巳亥沖的六條線連結,才會經過天球頂點。因此雖然是六沖關係,但與干合一樣,實際上內含有「圓繫」相合的特性。 因此六沖關係,如以二度平面觀察,則是相沖關係並無問題。但如命局已有干合或支合的情形,則其「圓繫」相連的情形,連帶使六沖關係透出三度空間的作用,而帶有相合的性質。此即「見沖論合」原理的由來。 此由黃帝內經的「五運六氣」也可得到明證:十二地支化氣:當年地支所化之氣,司一年之主氣(司天),其規律依五運行大論中所言:子午之上,少陰主之﹔丑未之上,太陰主之﹔寅申之上,少陽主之﹔卯酉之上,陽明主之﹔辰戌之上,太陽主之﹔巳亥之上,厥陰主之。即子午之年屬少陽君火,丑未之年屬太陰濕土,寅申之年屬少陽相火,卯酉之年屬陽明燥金,辰戍之年屬太陽寒水,巳亥之年屬厥陰風木。 「六氣」係將具有相沖關係的兩支之年歸在一氣之內,也就是將之視為有「相同」的內涵,而非相異的對沖情形,如此與將之視為「相合」有何不同。此也可為地支六沖具有相合性質的明證。 「見沖論合」命例甚多,茲舉以下數例: 年月日時 戊辛丙庚 申酉申寅(乾造:元朝丞相帖木兒,出自《滴天髓》) 日主丙合月辛財,辛酉同柱一體,均被日主丙所合,為合財格,又見戊,同祿於巳,故兩者相通,日干丙之祿神為巳可合日支申財。 年上戊通丙,因此也可巳合申財。時寅與年日兩申財,亦與時庚干支沖,可適用「見沖論合」,因此也為合財格。 命局滿滿合財,富可敵國。如用傳統解法,必為財多身弱,如何可論財旺身發之造?因此解釋命造,實宜從多方角度分析,方得正鵠。 年月日時 乙乙丁丙 卯酉亥午(坤造) 本命日支亥官與時支午劫財暗合,日主丁又與亥干支合,故年月卯酉沖可適用「見沖論合」之關係,而論以年卯印合月酉財。 故本命午合亥官,年卯沖合酉財,酉亥財官相生,成「合財官格」。但因卯午酉有相破之疑慮,因此格局受到影響。實際本命大學畢業後,沒有考上法官,但於戊子運考上律師,現執業中。 (如按盲法同源他派看法,本命構成「圍制」,干上乙乙丁丙,併同地支午卯,圍制年月酉亥財官,以木火為用,解法併供參考) 年月日時 甲乙丁乙 寅亥卯巳(坤造) 本命時支巳火劫財沖月亥官,巳又為日主連體字,本屬與官對抗之人。但因本命年月亥寅官印相合,成合官格。故巳亥沖見沖論合,亦論合官格。官在月上主國家之職位,又官印相合主貴。命主壬申運,亥官透出坐實有功,己卯年見官印相生,該年大學畢業即應屆考取律師、司法官、司法高考三榜,均名列前茅,現為法官。
至於為何地支有「見沖論合」的應用,而干沖則沒有? 從地支的角度看:「沖」與「穿」是不同的概念,子午沖但子未、午丑穿;寅亥沖但寅巳、申亥穿;卯酉沖但卯辰、酉戌穿…等等。這是區分清楚的。 基本上「穿」就是對一組六合地支字的「偏沖」破壞狀態,如子丑合,午沖子但穿丑、未沖丑但穿子;寅亥合,申沖寅但穿亥、巳沖亥但穿寅…等等。 但從干沖的角度來看:干沖在天體運行上並無如六沖可構成「圓繫相合」的情形,而且將干沖與干合一起觀察,可發現干沖剛好都是相同字合干的「劫財干」。 如乙庚合,乙被辛沖,辛為庚的劫財。庚被甲沖,甲剛好是乙的劫財。 由此種情形看,頗類似於地支的相穿,因為地支相穿一樣也是對六合的破壞。 因此干沖帶有地支沖與穿的兩種性質的組合,干沖既然以破壞干合為目的,因此自無「見沖論合」的適用,其理甚明。 以下為干沖例外適用「見沖論合」的命例 年月日時 丁癸丙辛 未丑申卯(乾造) 日主丙合時干辛財,時支卯印也合日支申財,合財成格,因此年未與月丑相沖可用「見沖論合」,故未中丁劫財合丑中辛財,也為合財格。 有問題乃在年月干見丁癸沖,天干本無見沖論論合之適用,但因丁為未中丁所透,即等於未在年干上;而癸也為丑中癸所透,也等於丑在月干上,丑未沖=丁癸沖,故丑未可見沖論合,干上丁癸也可見沖論合,此為干沖不適用見沖論合之例外。 本命丙辛合財、卯申合財,丑未見沖論合財,癸丁也見沖論合財,滿滿合財格,財來自年月,表承襲祖上之財。實際命主為為台灣南部財閥第二代,承襲家產數百億。